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365体育滚球_365体育彩票-投注*官网@: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以及省市招生政策要求,扎实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学。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见附件3),由辖区学校统一报县教体局批准。各职能单位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和控辍保学工作规程,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坚持免试就近。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免试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加强摸底调查和生源分布情况分析,主城区公办学校由县教体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见附件2)。农村公办学校学区由各中心小学(初中)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做好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各校务必于6月20日前将学区划分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
(三)坚持公民同招。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县域内学生入学需求,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适当跨县域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365体育滚球_365体育彩票-投注*官网@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共*365体育滚球_365体育彩票-投注*官网@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领导、指导、监督、协调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二)设立*365体育滚球_365体育彩票-投注*官网@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专班
组 长:高雪燕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碧舟 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郑剑峰 县纪委常委
李 杰 教体局党委委员
薛江艳 教体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红生 公安局副局长
刘小莉 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蒙晓峰 房产交易中心主任
朱 莹 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党小红 民政局副局长
郭 强 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各镇(街道)主管教育工作领导
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委负责招生工作的检查监督,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县教体局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县公安局负责审核户籍及居住证、提供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信息、严厉打击招生诈骗行为、维护招生期间的社会稳定;县房产中心负责审核购房合同;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审核房产证、不动产证;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核营业执照;县民政局负责审核结婚证;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面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各镇(办)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招生期间辖区信访维稳和矛盾化解工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教体局分管领导及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副组长,负责阳光招生的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科学制定阳光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责任落实、优化招生流程、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
三、招生流程
(一)入学年龄要求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初中七年级新生必须是2025届小学毕业生。
(二)生源分类及资料准备
第一类:户籍类生源。学生具有本学区户籍(不含空户挂户)。网上须上传户口簿、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资料。
第二类:政策准入类生源。学生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居住且符合以下政策准入条件:(1)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子女;在国(境)外执行任务军人的子女;获得勋章、荣誉称号、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含武警)。(2)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队员子女(含人民警察)。(3)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4)在我县边远乡镇工作的优秀教师子女。(5)县政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投资人子女。网上须上传户口簿、居住证明、符合政策准入的印证资料。
第三类:住房类生源。学生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具有合法房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合法房产的,学生户籍必须在老人户口簿且从未迁移过)。合法房产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内(义务教育9年期限内),同一房产只安排一户房产拥有人子女在相应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网上须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廉租房合同)资料。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生源。学生监护人为本学区内居住的外县来荔务工人员(居住地址以居住证为准)。网上须上传户口簿、居住证资料。
第五类:就业经营类生源。截至2025年8月31日前,学生监护人已在本学区内就业经营满一年。网上须上传户口簿、营业执照。
(三)时间安排
阶段 | 时 间 | 进 程 |
政策宣传 | 7月5日—7月14日 | 利用公众号、电视台、社会媒体等,面向全社会宣传入学政策;各校通过设立咨询点、校外张贴招生公告、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 |
报名录取 | 7月15日—7月20日 | 公、民办学校家长网上报名并上传资料 |
7月21日—8月10日 | 公办学校网上审核;民办学校依据报名情况进行电脑随机录取,县教体局职成股组织监督。 | |
8月11日—8月13日 | 网上推送审核结果、录取结果;公民办学校公示录取结果。 | |
8月14日—8月15日 | 公、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
1.公办学校招录次序。坚持“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按照“户籍类-特殊政策类-住房类-随迁子女类-就业经营类”的先后批次进行招生录取。若有剩余学位招录下一批次;若本批次学位不足,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录取学生由教体局就近协调其他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招录次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公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体局依据“生源分类”条件及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县教体局要制定好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及报名指南,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依托“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确保新生入学报名、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各校要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咨询点),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政策指导和报名服务,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
(二)形成部门合力。县教体局要统筹协调好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线上大数据无法匹配到的学生资格审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明确资格审核人员,严格执行审核标准,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制度,确保各类入学资料真实有效。
(三)推进融合教育。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入学安置认定意见,对适龄残疾学生进行分类安置,确保我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无一例失学辍学。
(四)加强编班管理。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控制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设置。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排位方式均衡编班。所有小学、初中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变相的重点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考查学生,不得依据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五)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招生结果建立学籍,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档工作。严格执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学生转学、复学后班额不得突破55人。严禁出现违规借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任何单位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六)开展专项行动。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教体局要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加大对日常发现、群众反映和媒体曝光等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要逐校逐项开展全面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直查快办,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七)强化督查问责。县教体局、县纪委监委要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过程监管,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还要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审核监督、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制度,严防弄虚作假,谋取私利。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接待室、举报箱等,主动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八)加强宣传引导。县教体局以及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时间安排、报名登记、证明资料、网上审核、结果推送”等政策宣传,要切实加强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指南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县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0913-3796688 0913-3526633
县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接待咨询处地址:东大街37号(卫健局东30米路南)